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

商事法第六次(10月16日)及第七次(10月23日)上課

空難兩死者家屬獲賠5億
新航台灣慘劇美國天價判決

2004年05月09日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美國洛杉磯聯邦法院昨天對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新加坡航空公司航機在中正機場發生的空難作出判決,判定新加坡航空敗訴,必須理賠台籍罹難者吳尊仁夫婦的兩名兒女一千五百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五億元,創下台灣空難史上理賠金最高紀錄。消基會副秘書長謝天仁表示,美國法庭應該是考量新航的態度,作出懲罰性賠償的高額賠償金判決,對未來類似的官司有正面影響,有助航空公司改善飛安。

空難纏訟

據飛安會調查報告指出,二○○○年新航SQ006班機在象神颱風襲台時,在中正機場準備飛往洛杉磯,因機師誤闖施工中的○五右跑道,衝撞施工機具與設施後引發大火,導致飛機全毀,造成八十三人死亡及四十四人受傷;事後新航提供每位旅客二萬五千美元急救金,死亡旅客再加四十萬美元賠償金,約合新台幣一千三百萬元。

逾十家庭在美告新航

吳尊仁夫妻因搭上死亡班機,與胞妹莊吳南嬋因此喪生。依據加州法律,家屬可以失去父母照顧、失去天倫親情等十一項理由向航空公司索賠,旅居南加州的吳尊仁兒女吳信良與吳詩婷據此一年前提出訴訟。陪審團經一天半審議,法院昨天判決新航敗訴,吳氏兄妹可各獲七百五十萬美元的賠償,合計一千五百萬美元,共計將近新台幣五億元。這是新航空難民事訴訟第一次由陪審團作出判決。吳尊仁為統一企業前董事長吳修齊的親戚,其兄吳英仁為統一現任董事,屬於正宗台南幫吳家的一支。吳尊仁原為轉投資公司美國國際統一的前任董事兼財務副總經理,但因早年即舉家遷至美國,目前統一內部人士皆對他不熟悉。吳信良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四年來的噩夢終告一段落。律師潘尼許也說,希望此事促成新航盡快對所有家屬做出賠償。潘尼許另外還代表十四個家庭在美國控告新航。

在台訴訟判賠金太低

新航台灣分公司經理吳蓓南昨天回應,新航是否繼續上訴將由保險公司律師團決定。民航局長張國政則表示,美國法律採無限賠償制,因此判賠金額沒有上限,「新航敗訴必須賠償五億元是獨立的官司,不會影響未來其他案件的判賠金額。」華航也表示,判賠金額確實愈來愈高,但該案例不會對其他案件有太大影響。同為新航空難罹難者家屬的周業璨昨天得知這項消息表示,目前在美國、新加坡和台灣等地繼續和新航打官司的人數超過五十人,「我是少數在台灣提出告訴的人,但台灣的判賠金太低,我已傾向和新航以十萬美元和解。」依周業璨的案例,現在的和解金額僅是當初的四分之一。

新航已向民航局求償

除了罹難者家屬與新航訴訟仍在進行,新航與民航局也因責任歸屬對簿公堂。據飛安會報告,新航空難除了機師人為疏失,中正機場在跑道施工關閉的阻隔設施上不完全符合國際標準,確有瑕疵;新航也一直主張機場有疏失是失事主因,在新加坡對民航局提出求償告訴,纏訟至今。張國政昨天表示,雙方的官司目前沒有進展。 此外,去年底日本法庭也對一九九四年華航名古屋空難二百三十五個罹難者和一個受傷者的聯合訴訟,做出總額賠償五十億日圓的判決,約合新台幣十六億元。據個案不同,賠償額由台幣三百八十一萬元至五千四百七十萬元不等。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李鳳翱表示,跨海訴訟會有個別國家與案例特性的適用差異性,打官司不見得可拿回最多的賠償金,還得花費時間與精力的無形成本,「家屬應視自身情況考量是否走上訴訟之路。」

新航空難小檔案

日期 2000/10/31 晚上11:18 地點 台北中正國際機場05右跑道 機型 波音747-400 航班 SQ006 台北往洛杉磯 肇因 起飛時新航機師誤入跑道,衝撞施工機具與設施,引發大火,以致全毀 死傷 造成83名旅客及機組人員死亡,44人受傷 賠償 新航提供每位旅客25,000美元(約新台幣832,500元)急救金、死亡旅客(家屬接受和解)再加40萬美元(約新台幣1,332萬元)賠償金 資料來源:民航局、飛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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